嘉兴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
1、学校教育部代码:12874
2、办学校址:嘉兴市昌盛南路1123号
3、邮政编码:314036
4、办学性质:公办
5、办学层次:专科(高职)
6、录取规则:
(1)按教育部要求并执行生源地省市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,实行“学校负责,招生主管部门监督”的要求,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、公正、择优录取。
(2)外语语种要求:英语。
(3)男女比例:不限。
(4)身体健康要求: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要求执行。
(5)无专业分数级差和加试要求。
(6)录取具体方式:
A、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,按照考生报考学校的志愿先后录取。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,若第一志愿不满时,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。
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,执行相关省市的投档规定,实行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”的原则接受投档。
对于进档考生,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。
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,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,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,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,以此类推,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,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,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;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,将予以退档处理。
B、对于征求志愿和降分征求志愿而进档的考生,录取规则同上。
7、收费标准:动物防疫与检疫、商品花卉、畜牧兽医三个专业根据浙江省教育厅、物价局、财政厅等部门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通知》(浙教计[2006]124号)精神,浙江省户籍考生可免交学费;服装设计、工业设计两个专业学费为7500.00元/学年,其余专业学费为6000.00元/学年。
8、毕业证书:发嘉兴职业技术学院专科(高职)毕业证书,并在教育部电子注册。
9、招生咨询联系方式:
(1)联系电话:0573-82751111 82751123
(2)传真:0573-82751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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